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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会计•通知】关于2017年清明节、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7-03-31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,2017年清明节、劳动节和端午节我院放假调休作如下安排:

一、时间安排

(一)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

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,共3天。4月1日(星期六)补上4月3日(星期一)的课。

(二)劳动节放假安排

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,共3天。

(三)端午节放假调休安排

端午节5月28日至5月30日放假,共3天。5月27日(星期六)补上5月29日(星期一)的课。

二、有关要求

1.全院师生员工在放假期间应当注意人身、财产及交通安全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学生处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对放假期间离校外出的学生,应掌握其去向。

2.各处室、系(部)在放假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,切实做好节日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。相关部门请于3月25日前将值班安排(纸质和电子版)报党委、院长办公室(联系人:朱慧娟)。

3.总值班人员在放假期间按总值班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安排。

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院长办公室

2017年3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