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,2017年清明节、劳动节和端午节我院放假调休作如下安排:
一、时间安排
(一)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
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,共3天。4月1日(星期六)补上4月3日(星期一)的课。
(二)劳动节放假安排
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,共3天。
(三)端午节放假调休安排
端午节5月28日至5月30日放假,共3天。5月27日(星期六)补上5月29日(星期一)的课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全院师生员工在放假期间应当注意人身、财产及交通安全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学生处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对放假期间离校外出的学生,应掌握其去向。
2.各处室、系(部)在放假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,切实做好节日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。相关部门请于3月25日前将值班安排(纸质和电子版)报党委、院长办公室(联系人:朱慧娟)。
3.总值班人员在放假期间按总值班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