诚信,是立人之本,亦是求知之基。诚信考试,需要考生的自我约束和自觉追求,在考试过程中端正学习与考试的态度,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,实事求是,杜绝一切考试作弊形式。
诚信考试的重要性
诚信考试是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它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学术诚信和道德品质,还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和公平正义。诚信考试不仅是对知识的检验,更是对个人品质的考验,它对于构建一个诚信、公正、健康的社会环境具有深远的影响。
违纪行为及认定
第五十一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属违反考场纪律:
(一)不按指定位置就坐,且不听从监考人员调动;
(二)监考人员要求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而拒绝出示;
(三)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而擅自进出考场;
(四)交卷后未及时离开考场,且不听从监考人员劝告;
(五)将试卷、答卷(含答题卡、答题纸)、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;
(六)其他违纪行为。
第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应当给予开除学籍处分:
(一)违反宪法,反对四项基本原则,破坏安定团结,扰乱社会秩序的;
(二)触犯国家法律,构成刑事犯罪的;
(三)受到治安管理处罚,情节严重、性质恶劣的;
(四)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、组织作弊、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、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,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;
(五)学位论文、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、篡改、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,情节严重的,或者代写论文、买卖论文的;
(六)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,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、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;
(七)侵害其他个人、组织合法权益,造成严重后果的;
(八)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,经教育不改的。
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(考试、考察)中,有违反考场纪律、作弊行为,未达到开除学籍处分的,视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, 给予相应纪律处分:
(一)违反考场纪律的,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;
(二)考试作弊的,给予记过处分;
(三)考试严重作弊的,视情节轻重,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。
违反考场纪律和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按照«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考试管理条例»执行。
如何诚信考试
1、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
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,将其视为个人品质的体现和未来成功的基石。
2、要充分准备
通过认真学习和复习来掌握所需知识,而不是依赖作弊来取得好成绩。
3、培养自我约束力
即使在压力下也能坚守诚信原则勇于拒绝诱惑。当遇到可能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况时,要坚定立场,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。
4、诚实面对自己的成绩
无论好坏,都要接受并从中吸取教训,以此作为提高自己的动力。
诚信考试不仅是遵守规则,更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行为,最后预祝大家期末取得满意成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