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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会计·通报】3月下旬会计系晚归情况通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3-04-03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截止3月31日,结合今日校园晚归打卡记录,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:

公示期为2023.4.2-2023.4.7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应在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,书面形式提出申诉,申诉书交辅导员审核。


温馨提示

关于本学期学生晚归打卡相关要求的通知:

1、每日至周四21:30--23:00,周五至周六21:30--23:30,在校生应完成今日校园晚归打卡;不在校学生,需及时办理今日校园请假手续。

2、每月累计4次未完成打卡(以今日校园app内数据为准,不接受事后补交证明材料),给予系内通报批评,累计三次通报批评,试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。

3、若出现特殊情况,请生活委员于当晚反馈至学工微信号。